记者从滕州市公安局获悉,2025年5月5日,滕州公安机关已对滕州一名涉醉驾肇事人员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。车祸
据了解,2025年5月4日16时05分,已被滕州市善国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。刑事经查,拘留犯罪嫌疑人蔡某某(男,山东死亡司机29岁,滕州滕州市人)当日午餐饮酒后,车祸15时57分驾车接朋友一起外出购物,致人肇事16时05分在善国南路自北向南超速行驶,已被从右侧强行超车时发生事故,刑事造成2人当场死亡、拘留4人经抢救无效死亡、山东死亡司机2人受伤(无生命危险)。肇事司机蔡某某被当场控制。公安机关对蔡某某抽血检验,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9.7mg/100ml,排除毒驾。
目前,案件调查及善后处置等工作正在进行中。
编辑、一审:罗佳超 二审:朱从谷 三审:王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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